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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上拖航合同中损失的承担
    来源:本站 | 日期:2014-9-19 | 浏览:263次
     

    在海上拖航过程中,承拖方或者被拖方遭受的损失,由一方的过失造成的,有过失的一方应当负赔偿责任;由双方过失造成的,各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

      经承拖方证明,被拖方的损失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拖方不负赔偿责任;

      ()拖轮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拖方的其他受雇人、代理人在驾驶拖轮或者管理拖轮中的过失;

      ()拖轮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时的过失。

      

      在海上拖航过程中,由于承拖方或者被拖方的过失,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承拖方和被拖方对第三人负连带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的,对另一方有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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