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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票发行承销人行为限制
    来源:本站 | 日期:2014-3-17 | 浏览:275次
     

        发行人和承销商及相关人员不得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

     

        不得以任何方式操纵发行定价;不得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不得干扰网下投资者正常报价和申购;

     

        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申购股票;

     

        不得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不得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不得以自有资金或者变相通过自有资金参与网下配售;

     

        不得与网下投资者互相串通,协商报价和配售;

       

        不得收取网下投资者回扣或其他相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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