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买受人需要通过办理按揭贷款来支付房款的情况较常见,由此,需要出卖人将房屋先过户到买受人名下,然后,买受人办理抵押贷款,但是,经常出现买受人因信用等原因致贷款办不了的情况,要避免这样情况的发生,需要在过户前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般情况下,因银行是否批贷无法预见,卖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在收到全款后再将房屋交付给买方,以避免房屋交付后因买方无法贷款造成损失。作为买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先对自己的资信状况进行查询。如准备以贷款形式支付房款的,也应在合同中写明要以贷款形式支付房款,如因政策变化无法贷款可解除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